1、目的:避免标本在采集、运输、保存、处置过程中混淆及变质,并始终保持样本标识的唯一性,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2、适用范围:检验科所有检验项目标本。 3、责任人:参与样品采集、运送、标识、处理的所有工作人员。 4、程序: 4.1由检验科、护理部、院感共同编写标本采集运送手册。 4.2患者准备:应按检验项目的要求,由临床医生或护理人员或检验人员告知患者采集标本前的注意事项,如空腹或素食、避免剧烈运动、暂停某些药物等。 4.3标本采集者要认真核对检验申请单,看填写项目是否齐全,检验目的是否清楚,收费是否正确。 4.4采集的标本应及时粘帖条形码并认真核对,严防张冠李戴。 4.5标本在运送过程中应注意防尘、防水、防冻、防热、防污染、防外溢,特殊项目应避光送检。已明确的传染性标本要特殊包装运送。 4.6 验收标本时应注意质量,确保达到检验目的要求,如标本在质与量方面不符合要求,按《标本拒收标准和处理程序》对标本拒收或退回。 4.7收到标本后应立即检验,若不能及时检验的或需保留的标本,应按不同要求保存标本备检。 4.8标本的识别:应保证标本标识的唯一性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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