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指导室内质控工作的规范进行,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2、适用范围:检验科各实验组。 3、责任人:由各实验组项目操作者执行,科主任及实验组负责人监督执行。 4、程序: 4.1质控项目的制定:科室开展的项目如有条件均应开展室内质量控制。 4.2质控工作的实施: 由实验组负责人按规定执行并督促室内质控工作的落实。 4.3质控品:选仪器厂家提供的配套质控品,最好购买两个浓度水平的且是血清基质的质控品,按说明书要求复溶。 4.4质控测定频率:每日随所需测试样本一起随机位置进行测试1—2次。 4.5质控品的保存:原质控品或复溶后分装的质控品应严格按照质控品说明书的保存条件来保存。 4.6应及时记录,并建立质控图。失控时应详细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判断在控还是失控以决定是否发出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 4.7质控规则的制定:根据不同项目制定不同的质控规则 5、室内质控数据的周期性评价: 每个月的月末,都要对当月室内质控数据的平均数、标准差、变异系数及累积平均数进行评价,计算失控率,并进行小结。 |
【大 中 小】【打印】 【繁体】【收藏】 【推荐】 【关闭】 【返回顶部】 | |
上一篇:室内质控失控时处理程序 | 下一篇:标本检验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