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保证检验质量,凡是检验科出具的检验报告必须双人签字(夜班除外) 2、工作人员根据科室授权情况进行工作,任何人不得超范围执业。 3、检验完毕,应认真核对所检标本、检验结果与病人信息是否一致。 4、报告单书写应字迹清晰、无错别字、内容准确规范,不得涂改,签名要清晰可辨。 5、进修、实习人员无签字权,也不得代替带教老师签发报告单。 6、各工作室的报告单应由具有审核权限的人员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验结果可疑时应进行复检,不得草率发出。 7、科室质量管理小组负责不定期检查报告单质量和报告双签、审核制度的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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