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科室需要开展的项目必须执行审批制度,科学、规范管理。
2、新项目的立项
根据临床科室诊治需要,技术负责人填写新开项目所需的《滨医附院资产购置审批表》,并征求相关临床科室意见,由科主任审核,医嘱名称报医务处。
3、新项目试运行与评估
新项目试运行的准备工作按《检验科新开项目开展流程》的要求执行。在运行相当时间后,向临床科室征求项目实施后的效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