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高致病性微生物标本的处理程序(一)
2021-07-08 23:38:00 来源: 作者: 【 】 浏览:4756

1、目的:规范疑似高致病性微生物标本的处理程序,确保人员、环境的安全。

2、范围:微生物实验室疑似高至致病性微生物标本和细菌。

3、职责:微生物实验室所有检验人员负责执行本程序。

4、程序

4.1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是指危害程度第一类和第二类的微生物。

4.2危害程度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引起人类或动物严重疾病,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但通常不能因偶然接触而在个体间传播,或能使用抗生素、抗寄生虫药治疗的病原体。

4.3微生物室须根据《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对本实验室可能接收和从事的微生物检测标本进行生物危害评估,危害程度评估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生物因子的种类(已知的、未知的、基因修饰的或未知传染性的生物材料)、来源、传染性、致病性、传播途径、在环境中的稳定性、感染剂量、浓度、动物实验数据、预防和治疗。

4.4对评估中可能存在疑似高致病性微生物标本来源制定清单,如可能包含炭疽杆菌、鼠疫耶尔森菌等的样本,主要通过与临床沟通、流行病学调查鉴定样本来源。并培训员工,使实验室样本接收人员具备识别疑似高致病性微生物标本的能力。

4.5遇疑似高致病性微生物标本或细菌时,立即用指定的材料封装并装入到特定的硬质、密闭、防泄漏的容器中,并向上级汇报。实验室不得自行处理。

4.6由微生物实验室负责人和科主任联系CDC,用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的专用容器由双人专车送至C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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